湖南衡东县政府网9月21日消息,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其中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申报商品住宅销售最高价格、平均价格、最低价格。发改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进行明码标价监制。监制后需要调整的,应先备案,再予调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控政策,严禁哄抬房价,严禁恶意跌价,防止商品房销售价格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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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评论2021-1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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